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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戲劇團─戲曲道具【槍】

「槍」在武打上是很重要的器械,構造由槍頭、槍纓、槍桿、槍鑽四部分組成。在槍桿上纏上帶子,纏白色帶子的槍,屬於秀氣之人使用,多是生行用;纏黑白或黑藍相間帶子的槍,屬於粗魯之人或者是上下手武行多用;纏紅白相間帶子的槍,多用於旦行,包括武旦、刀馬旦、花旦等。

戲曲舞台上根據古代戰爭兵器所仿造的演出道具,如:刀、槍、劍、棍、戟、叉、匕首等稱為「把子」。「把子功」是戲曲表演武功的組成部分,指戲曲演員掌握和運用把子技術的基本功。一作靶子,又稱刀槍把子,為傳統戲曲演出中所用兵器道具的統稱。

「兵器」在歌仔戲的武戲中也是不可缺少的道具,可使武戲更逼真精彩。一般可分為長、短兵器兩類,長者雙手持握,短者單手使用,部分的角色有專屬的兵器。「短兵器」以刀、劍最為常見,其他如槌、鞭、斧頭等;「長兵器」以大刀、長槍最為常見。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宜蘭縣蘭陽戲劇團戲曲發展基金
  • 創作者
    蘭陽戲劇團
  • 時間資訊
    登錄日期
    2020/11/27
  • 媒體類型
    照片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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