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戲曲中之交通工具運用簡單的舞台道具,透過演員身段來象徵實物的存在。例如舞台上之車乘以有車輪圖騰的「布旗」代表車,由一人於後充當車伕雙手平持車旗,置於搭車者左右兩側。乘車者則兩手扶於桿上,行進時演員步伐一致,以身段表現乘車行走。由一人扮演船伕手持「船槳」上、下、左、右擺動,乘船者在船伕前方,以身段表現舟船。
轎子象徵之道具以「門簾布幕」代表轎子,表演時簾幕雙側綁木棍,由一名龍套雙手握持向前傾斜四十五度;幕簾後為乘轎者,行進時移動身段,即表坐轎。演員手持「馬鞭」作揮打狀,以跨馬、騎馬身段表現馬上馳騁之英姿。
轎子象徵之道具以「門簾布幕」代表轎子,表演時簾幕雙側綁木棍,由一名龍套雙手握持向前傾斜四十五度;幕簾後為乘轎者,行進時移動身段,即表坐轎。演員手持「馬鞭」作揮打狀,以跨馬、騎馬身段表現馬上馳騁之英姿。
在臺灣,歌仔戲為最具代表性的本土劇種,隨著從廟宇文化活動開始,從小戲再成熟為大戲,經歷外臺、內臺、廣播、電影、劇場等不同階段的演出環境或媒介,發展出逐漸融合現代劇場的藝術風貌。因應演出形式的多樣化,依照文本將摹擬生活環境於特定的表演空間中呈現,而「舞台設計」的角色則要聚合這些戲劇素材,透過布景及道具適切表現不同出時空的型態,並搭配硬景陳設來構成舞台上的場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