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為王有記茶行的「葫蘆標」,歸類於「暹羅館」,主銷泰國,因此「葫蘆標」戳章中間是泰文。
日據時期,外銷東南亞的包種茶與包種花茶,多數是在臺灣包裝後裝箱外銷。當年價位比較高的茶,利用兩層包裝紙包成四方包後,在外層包裝紙上戳記販售者之商標、茶類與茶葉訊息。因此每家茶行均有自有的戳章,但「葫蘆標」戳章是當時外銷用的統一標章。據「新芳春茶行」老闆王國忠先生表示,當年新芳春茶行曾經外銷一批品質非常優良的茶葉,包裝紙上印有「葫蘆標」,後來南洋茶商即認定「葫蘆標」為高級茶之代稱。本戳章的葫蘆內標示茶葉為「中國奇種」,「葫蘆標」下為商號「王有記選庄」。王有記茶行歸類於「暹羅館」,主銷泰國,因此「葫蘆標」戳章中間是泰文。四方包有三種大小,分別為四兩、二兩與一兩;包裝紙亦有定制,一兩紙為七寸二分見方,二兩紙為八吋八分見方,四兩紙為一尺五分見方。兩層包裝方形紙,通常外層印刷或以戳章標識茶類、商標及必要資訊,本標為品質戳章,內層紙為黃色素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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