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56年(民國45年)9月25日佳里鎮(今佳里區)公所鎮長李O池於發給蕭壠糖廠的公文,為函請糖廠員工陳O、戴O林、李O和、莊O坡;李O鏞等5人為佳里鎮參加臺南縣運動大會網球比賽選手,請准予公假及出場訓練、比賽,並壓佳里鎮公所關防以及蕭壠糖廠人事課公文總號、收文日期、公文簽核人鈐印。
臺南縣政府第十一屆全縣運動大會於1956年(民國45年)10月7日到10日在鹽水鎮(今鹽水區)舉行,佳里鎮公所訂於9月28日到10月5日進行選手訓練。
李O池於戰後奉派為佳里鎮的官派鎮長,民國40年當選首屆民選佳里鎮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