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50年(民國39年)台灣糖業公司總廠組織圖,以垂直的方式,由上而下依序為總廠長,總廠長下設二位副總廠長,一位負責督導部分,一位負責糖廠部分;副廠長之下設農務督導處(有推廣課、農場技術課、土地灌溉課)、工務督導處(設主辦不分課)、鐵道督導處(有推有運務課、養路課、機務課)、蔗作改良場(設研究組、改良組)。
由於原有分公司居於總公司與糖廠間,政策之宣布與命令之傳達,多費周章;原先各個株式會社之傳統作法與管禮規章雖然未見一致,但經過4年多的統一擘劃終見漸趨統一之勢。1950年(民國39年)7月1日台糖進行改組,撤銷原有四個分公司,重行劃分為臺中、虎尾、新營、總爺、屏東等五區,並以上列各地糖廠作為總廠,臺東、花蓮兩廠則歸公司直轄。
本在組織圖可提供研究台糖總廠制時期組織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