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70年(民國59年)10月23日臺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給農場課的公文,檢送擬收購土地調查資料表2章。黃O教等4人座落七股段14之1號以及後營段81號等13筆合計1.5880公頃,毗鄰下宅農場耕地,因欲轉業,所以向麻佳總廠申請收購持有土地,欲出售之地目有水田、有旱田。其中黃O教住在金七股區大埕里讓售5筆,林O財住在七股區龍山里讓售4筆,黃仙O童、尤O二住在西港區金砂里各讓售2筆。下宅子農場位於今西港區金砂里下宅子,後營位於西港區後營里。
本件為1970年(民國59年)10月23日臺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給農場課的公文,檢送擬收購土地調查資料表2章。黃O教等4人座落七股段14之1號以及後營段81號等13筆合計1.5880公頃,毗鄰下宅農場耕地,因欲轉業,所以向麻佳總廠申請收購持有土地,欲出售之地目有水田、有旱田。其中黃O教住在金七股區大埕里讓售5筆,林O財住在七股區龍山里讓售4筆,黃仙O童、尤O二住在西港區金砂里各讓售2筆。下宅子農場位於今西港區金砂里下宅子,後營位於西港區後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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