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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O豐申請收購麻豆段土地案

本件為1970年(民國59年)5月11日台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函知朱O豐申請收購麻豆段土地一案,有麻豆總廠關防及總廠長王O緒條章。朱O豐向麻佳總廠申請收購麻豆段32號等1筆,面積計0.7081公頃,麻佳總廠准照國營事業土地買賣交換辦法規定辦理收購,故通知朱文豐攜帶國民身分證、私章、土地所有權狀於該年5月11日上午9時在總廠會議室辦理議價事宜。該申請收購之地號位於今麻豆區。

麻佳總廠所屬樹子腳、三股子、七股三農場(皆在今七股區)、下宅子農腸(在今西港區)地進海濱,土壤含鹽高,故產量一直不高,日治時期曾於鹽分地帶設置排鹽溝以改善土壤鹽分,戰後糖廠也積極加以改良;1956年(民國45年)起農場屬嘉南農田水利會三年輪作之輪種水稻區,改種水稻來洗鹽,至1969年(民國58年)引進小口徑暗渠排鹽改良方法,有效排鹽及控制地下水位。土壤改善後,台糖所屬農場擬擴充農場土地,故向附近業主收購土地。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國棟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7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38.5公分,寬26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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