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 本件為1970年(民國59年)5月20日台糖公司土地組寫給麻佳總廠資產組組長蔣O生的信件,包括台灣糖業公司公務專用信封1只、手寫信紙1張。信封繕寫收件人「麻佳總廠資產組講組長O生」,信件內容為麻佳總廠收購新宅段土地事宜。
麻佳總廠收購佳里鎮(民今佳里區)新宅段195之1號2筆土地,於1970年(民國59年)5月14日行文呈報台糖公司,並說明該項收購決算送第8屆第24次董事會決議備查,土地組經查並未發現該會議紀錄,因此寫信給麻佳總廠資產組長蔣O生詢問相關事宜。
1970年 本件為1970年(民國59年)5月20日台糖公司土地組寫給麻佳總廠資產組組長蔣O生的信件,包括台灣糖業公司公務專用信封1只、手寫信紙1張。信封繕寫收件人「麻佳總廠資產組講組長O生」,信件內容為麻佳總廠收購新宅段土地事宜。
麻佳總廠收購佳里鎮(民今佳里區)新宅段195之1號2筆土地,於1970年(民國59年)5月14日行文呈報台糖公司,並說明該項收購決算送第8屆第24次董事會決議備查,土地組經查並未發現該會議紀錄,因此寫信給麻佳總廠資產組長蔣O生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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