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70年(民國59年)麻佳總廠收購後營段土地壹案之文件,計有麻佳總廠工程預算表件寄送清單一式、收購土地資金預算申請書一式、工程預算分月動支估計表一式,並有廠長陳景O琦、會計組長張O培、資產組長蔣O生、莊O德、經辦人方O福等人鈐印。
這筆文件記錄麻佳總廠收購後營段126-2號等8筆民地,作為下宅子農場耕地總經費新臺幣285,650元,1970年(民國59年)10月245日台糖第9屆第13次董監事聯會決議通過。
麻佳總廠之麻豆糖廠有番子田(隆田)、下宅子、新宅子三處自營農場,總面積僅約300公頃,因此工場的製糖原料主要來自契作推廣,下宅子農場位於今西港區金砂里下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