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70年(民國59年)9月2日台灣糖業公司麻佳總廠呈文台糖公司資產部之文稿與繕打文計4張,係麻佳總廠擬收購農場毗連民地,以求農場結構完整便利經營管理事宜。
該次擬收購土地為輕鹽分地,各業主歷年種植水稻改良,次種植甘蔗最高產量達13萬公斤以上,實績尚佳,故擬收購擴充農場土地增加產量。
麻佳總廠所屬樹子腳、三股子、七股三農場(皆在今七股區)地進海濱,土壤含鹽高,故產量一直不高,日治時期曾於鹽分地帶設置排鹽溝以改善土壤鹽分,戰後糖廠也積極加以改良;1956年(民國45年)起農場屬嘉南農田水利會三年輪作之輪種水稻區,改種水稻來洗鹽,至1969年(民國58年)引進小口徑暗渠排鹽改良方法,有效排鹽及控制地下水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