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是台糖麻佳總廠發出的公文,格式是「呈」,受文者是公司(台北),發文字號:59.1.10麻資,事由紀錄如下:「為本總廠奉准收購六分寮段245-14號等兩筆土地請早日核撥收購土地資金預算一案謹特呈請鑒核示遵由」。公文說明分三項,第一項說明處理過程:總廠擬收購六分寮段245-14號及同段245-15等二筆土地均奉令准予收購並呈請核撥資金在案;第二項說明處理方式:取得產權後,預付七成地價;第三項是說明土地有關業主陳情迅速核撥收購土地資金;第四項是期望語:「謹特呈請鑒核示遵」。本文蓋有「最速件」圖章。西元1946年(民國35年)5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糖業公司」。西元1950年(民國39年)7月改組,設有台中、虎尾、新營、總爺及屏東五個總廠;其中總爺總廠轄有總爺、蕭壠、車路墘、三崁店、善化及玉井等糖廠。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台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