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是台糖麻佳總廠發出的公文,格式是「函」,受文者:審計部,副本受文者是公司、公司監察人室,發文字號:(59)6.12麻資字號9220353號,事由紀錄如下:「為本總廠擬收購曾文段1191號等四筆自營土地乙案函請查照並賜復由」。公文說明分三項,第一項說明原由:「為本總廠擬收購曾文段1191、1180、1183、1182號等四筆土地計面積2.5552公頃作為自營農場耕地乙案,業經呈奉本公司(59)6.4資地字第922056號令(經提第九屆第七次董監聯會決議通過)略以:「經濟部59年5月25日以(58)國營字第24028號令:「本案土地既為業務需要,准照國營事業土地買賣交換辦法規定辦理收購」希籍依照呈部價格(即地甲改按每公頃200,000元計511,040元)即有關規定辦理收購」等因;第二項說明處理方式:「茲定於本(59)年6月23日下午三時假本總廠會議室辦理議價手續,敬請屆時賜予派員監議。」;第三項是期望語:「函請查照並賜復」。
西元1946年(民國35年) 5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糖業公司」。西元1950年(民國39年)7月改組,設有台中、虎尾、新營、總爺及屏東五個總廠;其中總爺總廠轄有總爺、蕭壠、車路墘、三崁店、善化及玉井等糖廠。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台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