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與言》雜誌創新剖析法國文學大師羅蘭.巴爾特 (Roland Barthes)之文學批判理論,由淡江大學中文系何金蘭教授所著之〈羅蘭.巴爾特文學社會學論述評析〉、〈羅蘭.巴爾特自傳觀與文學觀析論〉及〈羅蘭.巴爾特文學批評觀析論〉三篇專文,分別刊載第29卷第3期、第30卷第3期及第31卷第2期中。
作為臺灣歷史悠久的綜合性社會人文期刊,《思與言》雜誌一直以引進具代表性之海外新知為職志,多元嘗試開拓不同的研究方向。二戰結束之後,法國在文學理論之發展相當耀眼,除沙特(Jean-Paul Sartre)倡導的存在主義之外,尚有巴爾特以文學所解釋之結構主義,且巴爾特也涉入符號學等當代哲學思潮,其文學取向多采多姿、千變萬化,被譽為文化符號學之開拓者,主要作品包括《寫作的零度》及《神話學》等。
1990年後的臺灣,文學是學術界所關注的新興領域,此時期發表的論文不侷限於傳統中國文學之範疇,也介紹外國以及臺灣當地作品,如日據時期之臺灣小說或當代新詩等。淡大何金蘭教授本身也是文學創作者,由她為臺灣讀者探討巴爾特之作品特色,不但更能深入呈現法國當代文學思潮之精采變化,也拓展《思與言》引進海外大師思潮之多元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