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台糖公司麻佳總廠上呈公司的公文,發文字號是(59)10.13麻資字號9220358號,事由是對善化鎮民陳請讓售與麻佳總廠之曾文段1183、1191號土地先行撥付地價七成乙案,呈請鑒核示遵由。本件說明有四項,第一項是說明善化鎮民葉O、施O蓄分別的陳請內容;第二項是麻佳總廠回覆陳情內容的查辦;第三項說明與葉O未達協議的原因及施O蓄未予補償的原因,麻佳總廠已收購土地並完成所有權取登記確定為公司所有,將先行核付七成地價價款(葉O部分104,500元,施O蓄部分63,600元),擬請准予照辦,至其地價尾款擬俟各該業主地上物於收穫點交土地後再行核付;第四項是期望語:「謹特呈請鑒核示遵」。
西元1946年(民國35年) 5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糖業公司」。西元1950年(民國39年)7月改組,設有台中、虎尾、新營、總爺及屏東五個總廠;其中總爺總廠轄有總爺、蕭壠、車路墘、三崁店、善化及玉井等糖廠。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台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