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是台糖麻佳總廠發出的公文,格式是「函」,發文字號:(59)11.13麻資字號92205392,受文者:葉 O,施O蓄君,事由是葉O、施O蓄所請先行撥付地價款七成價款一案復請照由。公文說明分二項,第一項說明經過及處理方式:「台端陳請讓售與本總廠曾文段1183、1191號土地所請先行撥付地價價款七成一案經呈奉本公司(59)11.5資地字第9220562號文核示未變照辦應依協議事項第四條(出賣入出售本宗土地其應領第價買方願意俟土地產權移轉登記與買方完妥並將全部土地地上物清除及點交與台糖麻佳總廠善化廠接管後一次付清買方絕無異議)等約定各在案。」
第二項說明期望:「用特函復查照並希設法早日交地以便核付全部地價款」。
西元1946年(民國35年) 5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糖業公司」。西元1950年(民國39年)7月改組,設有台中、虎尾、新營、總爺及屏東五個總廠;其中總爺總廠轄有總爺、蕭壠、車路墘、三崁店、善化及玉井等糖廠。西元1958年(民國47年)因台糖公司業務需要,將蕭壠糖廠與總爺總廠合併,改稱麻佳總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