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是駱胡美珠的結婚喜宴照,拍攝於1971年的5月2日,地點是台北市成淵國中(現成淵高中)的禮堂。婚後,駱胡美珠搬遷至高雄定居。
這場席開一百桌的盛大喜宴,聘請了兩位有名的總舖師來辦燴,讓賓客參加喜宴沾染新人喜氣外,也能吃的開心。據駱胡美珠回憶,典禮場面非常熱鬧、風光,且當天的重頭戲就是觀禮,她還記得自己穿著白紗,緊張而害羞地與新郎一同步入會場,頭低到不能再低了。舞台上站著的是新人雙方的主婚人、證婚人以及介紹人,新郎與新娘走到舞台前下聆聽證婚人宣讀誓詞,宣讀完誓詞後,他們會在結婚證書上用印,算是替這對新人做見證,從今天起就是一個新的開始。
臺灣早期的婚禮十分重視過程,除了新人是主角外,主、證婚人算是婚禮的見證人。傳統婚俗是一系列通儀式結合「神前見證」的習俗,這場婚禮,已經是將「儀式」和「宴席」合而為「會場」的新形式;然而不變的是結婚典禮所代表的神聖且隆重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