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污水,多半指都市生活所產生的營業及民生污水,包括廚房的洗滌水、油污,廁所的糞尿水肥、浴室的洗澡污水等。為了解決大臺北的污水問題,民國75年(1986)通過「臺灣省臺北近郊衛生下水道系統計畫」,因為污水處理廠預定地就在考古遺址上,接著就發生了轟動一時的搶救十三行遺址事件。不過工程仍然於民國81年(1992)開工,民國88年(1999)7月正式運轉。
管線送來的都市污水,進場之後先篩除大型固體物質,再經曝氣沉砂池去除砂礫後,送入沉澱池,以去除大部份懸浮固體物及有機物質。
沉澱後的一部份污水經過回收處理,作為廠區用水,其餘的則經過消毒後,經海洋放流管排放到臺灣海峽裡。而沉澱的污泥經濃縮後,泵入那6個蛋形消化槽內,以分解有機物,再脫水製成污泥餅,最後送到垃圾場掩埋。
雖然大部分的十三行遺址已經被破壞,在污水處理廠區內仍保留著一塊地,可供後續考古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