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46年李澤藩以畫作〈適園〉參加全省第一屆美術展覽會,經審查合格之入選證明書。
日治時期已有由中央籌備,常態性舉辦之台灣美術展覽會,通稱「台展」。1927年至1936年間由台灣教育會共舉辦10屆。1938年起改由台灣總督府文教局舉辦,稱為台灣總督府美術展覽會,通稱「府展」,共舉辦6屆,後因二戰中斷。1946年在時任行政長官公署諮議的楊三郎與郭雪湖等人推動下,台灣省全省美術展覽會,簡稱「省展」,在台北市中山堂首度舉辦,初始分為西畫、國畫、雕塑三部。2006年第60屆後停辦。2008年轉型為台灣美術雙年展,改由國美館主辦,2011年整合改制為全國美術展。
李澤藩從省展第1屆開始就是參展常客,屢次獲得入選,第5屆時以〈李小姐〉獲得省展文化財團獎,第6屆時以〈煙斗〉獲得洋畫部特選主席獎第二名。後來又擔任第14屆至第27屆之審查委員、第28屆水彩畫部審查委員、29-31屆評審委員、33-43屆評議委員,與省展淵源甚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