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59年李澤藩被聘為第十四屆全省美術展覽會西畫部審查委員之聘書,文號為(48)府教五字第79364號。
日治時期台灣已有屬於台灣島自己的美術展覽會,即台灣美術展覽會,通稱「台展」。1927年至1936年間由台灣教育會共舉辦10屆。1938年起改由台灣總督府文教局舉辦,稱為台灣總督府美術展覽會,通稱「府展」,共舉辦6屆,後因二戰中斷。1946年在楊三郎與郭雪湖等人推動下,台灣省全省美術展覽會,簡稱「省展」,在台北市中山堂首度舉辦,初始分為西畫、國畫、雕塑三部門,至2006年第60屆也是最後一屆展覽時,已經多達十一個部門。2008年省展轉型為台灣美術雙年展,改由國美館主辦,2011年整合改制為全國美術展。
李澤藩從省展第一屆開始就是參展常客,屢次獲獎,更是第14屆至第27屆之審查委員、第28屆水彩畫部審查委員、29-31屆評審委員、33-43屆評議委員。任第35屆評議委員時發表〈有感於本年度全省美展評審工作之審慎公正精神〉之評議感言,任第37屆評議委員時發表〈第三十七屆全省美展水彩畫評議觀感〉刊載於《台灣省第三十七屆全省美展彙編》。
參考資料:台灣美術知識庫 https://twfineartsarchive.ntmofa.gov.tw/TW/Search/Introduction.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