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民國三十五年(1946),臺灣省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發給李澤藩之畢業證明書。
證明書內說明,李澤藩參加臺灣省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教育系中等學校師資班第三期,受訓期滿成績及格,除畢業證書外另外給予證明書。另外附有一份公文,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發出,通知李澤藩結訓期滿派回新竹師範服務。
戰後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接收大批原任總督府公務之台籍行政人員,曾實行多種留用與審查機制。行政幹部訓練團就是為了因應接收後治理台灣的基層幹部需求而成立。李澤藩從日治時期就擔任學校教師,等於地方基層公務人員,應也屬於當時留用審查並訓練的人員。公文中寫有「派回」新竹師範,應該就是訓練完畢合格,准許他繼續回去任教的意思。
1945年「臺灣省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成立,辦理幹部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團址位於台北市水源路。1946年改稱「臺灣省訓練團」,1949年業務結束。至1956年又恢復「臺灣省訓練團」,中間幾經重組改制,目前已整併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