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56年由新竹師範學校發給李澤藩之教員年資證明書,證明李澤藩自民國三十五年(1946)4月1日至四十五年(1956)6月30日擔任師範學校教員計年資共十年三月。
1946年李澤藩在朋友引薦下,拿了五張畫作給時任新竹師範學校校長的薛建吾看,薛校長一看就決定聘請李澤藩到校任教。李澤藩於是離開待了20年的新竹國校,轉至新竹師範學校(當時還是台中師範學校第二部)擔任美術科老師,同時也教授物理課、負責訓導工作、學生活動與軍樂隊等。
當時正值戰後初期,教師稀缺,且尚未有固定的教師聘任法規,因此各校校長自行找老師起聘的情形很常見。李澤藩受到賞識轉往師範學校任職,也是因為有此歷史背景之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