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956年李澤藩年資證明書

本件為1956年由新竹師範學校發給李澤藩之教員年資證明書,證明李澤藩自民國三十五年(1946)4月1日至四十五年(1956)6月30日擔任師範學校教員計年資共十年三月。

1946年李澤藩在朋友引薦下,拿了五張畫作給時任新竹師範學校校長的薛建吾看,薛校長一看就決定聘請李澤藩到校任教。李澤藩於是離開待了20年的新竹國校,轉至新竹師範學校(當時還是台中師範學校第二部)擔任美術科老師,同時也教授物理課、負責訓導工作、學生活動與軍樂隊等。

當時正值戰後初期,教師稀缺,且尚未有固定的教師聘任法規,因此各校校長自行找老師起聘的情形很常見。李澤藩受到賞識轉往師範學校任職,也是因為有此歷史背景之因素。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貢獻者
    發文者
    王宏志
  • 創作者
    臺灣省立新竹師範學校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56/07/3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