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的視角是以漁船與港灣之間為定點向港灣進行拍攝。而甲板上可以看到水桶、麻繩、輪胎、掃帚、保麗龍等種種雜物堆積稱堆,旁邊的第二艘漁船也是如此。相隔數尺之外,在灰藍的海洋上則有幾艘漁船與快艇來來去去,展現出漁港日常時的繁華與熱鬧,但遠處的聳立的高樓大廈卻與前端的漁港風景形成都市與漁鄉之間強烈的對比。
在安平出海口,漁船、竹筏等海上交通工具集中於此,那麼漁船與竹筏的功用有何差異?筏有各種的材質,卻沒有所謂的船型,雖同樣為海上航行所用,但根據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的論述,筏其實並不算是交通工具,僅能算是一種浮具的結合體,又可以視為大型浮具。而大家口中所謂的漁船正式名稱叫做「舢舨」,是具有船型、甲板的海上交通工具,在航政機關的相關規定上被視為小船類。此外,舢不可以汰建成竹筏,而竹筏卻可以汰建成舢舨,在兩者無法達到循環改良的情況下,有些漁民一開始會先選擇使用竹筏,日後再將竹筏改建成舢舨二度使用。
另外,根據政府相關法規規定的「舢舨漁筏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審核要點」,漁筏在經過新建、改造改裝以及轉籍入其他縣市時,需要經過申請審核調查,而實施檢查的機關原則上是該漁筏設籍港區之各縣市政府,至於非漁業用的各式漁筏則需要經由對應地點的檢丈機關辦理。透過嚴警的政府把關,漁船的運輸過程才不會被有心人士所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