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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達:劉泰英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6年

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因涉及新瑞都佣金案、中廣售地弊案等,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六日說,由於劉泰英不法行為已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發展,所犯情節至為重大,且犯後飾詞卸責,因此,檢方依背信等罪提起公訴,具體求刑有期徒刑十六年,以示懲儆。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攝六月六日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黃自強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民國92年6月6日/典藏日期:2002-12-31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中央社老照片
  • 相關地點
    台北市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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