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 ,由何怡明(聽譯)編劇,儀生(聽譯)導播,李蘭(聽譯)配音,光啟劇團播送。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
故事內容敘述小江因父親娶了繼母,就變得很悖逆,後來結黨惹事,被判服刑十年。經政府減刑五年後出獄,他才發現父親已經被他氣得過世,繼母也再改嫁。
遭此變故的小江,決定重新做人,於是在一家煤氣行努力的工作。老闆的女兒看他如此任勞任怨,就替他寫老闆所要求的保證書,並常叫父親不要苛待他。豈知小江從前的損友卻打電話到煤氣行,向老闆密告他的過去。恰逢老闆還想要開冰飲店,預先準備了三萬元,臨時在保險箱中找不到這筆錢,於是認定是小江偷的。最後老闆想起,是自己內急時,順手將錢放在廁所了。於是才明白小江的為人,挽留他繼續在店裡工作。
本故事鼓勵人浪子回頭,腳踏實地的工作,必有好的回報。因為高尚的勞苦,必結榮譽的果實。(智3:15)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