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 ,由吳蕭(聽譯)編劇,林楊(聽譯)導演,吳國基配音,光啟劇團播送。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
故事敘述阿元與哥哥從小相依為命,共同辛苦經營「味珍豆漿店」。哥哥後來娶了小氣的嫂嫂,她一等阿元成年,就馬上把他趕出家門。
阿元只好去投靠女友淑貞,她的父親林伯伯就代他出面,向嫂嫂要回了豆漿店二十年的老招牌。阿元與林伯伯在隔壁租了店面,也開始了新的生意。嫂嫂偷工減料,老顧客們都跑到阿元的店去。嫂嫂落得沒錢進貨,阿元卻屢次偷偷送貨到哥哥的倉庫。最後被他們夫妻倆發現,他們才親自到林伯伯家,向阿元道歉,也接受了阿元與淑貞的婚事。
本故事在提醒人,為人處事要適度的忍讓,也應慷慨大方。有人慷慨好施,反更富有;有人過於吝嗇,反更貧窮。(箴11:24)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