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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音》358集:〈老師不要走〉(閩)

本集 <老師不要走>,由林樹平(聽譯)編劇,劉仁(聽譯)導播,林平岡配音,光啟劇團播送。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

在山區教學,認真又有愛心的鄭老師,為了一位家庭發生困難的學生,和主任起了爭執。他衝動得想立刻轉到他校工作,卻被有智慧的高老師勸阻。原來他們兩人,過去就讀師範學校時,一起發了三個誓願。因此高老師認為,鄭老師為人師表,不應隨便違背自己的誓言,而應慎重考慮再行事,這才是成熟的態度。經過高老師的居中勸解,主任也有所改變。

學生們偷聽到兩位老師的談話,便想偷走鄭老師寫的辭呈,卻在路上被毒蛇咬傷。而全校只有主任有機車,所以鄭老師只好拉下臉來,向主任借車,載學生去衛生所就醫。主任前來探望學生,高老師向他解說了一切情形後,誤會終於冰釋,於是主任便繼續留任鄭老師。

本故事提醒人,尋得智慧和獲取睿智的人是有福的,任何事情應三思而後行。(箴3:13)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天主教台中教區
  • 取得方式
    授權
  • 創作者
    光啟劇團
  • 時間資訊
    錄製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閩南語
  • 材質
    雙面盤帶
  • 媒體類型
    聲音
  • 尺寸
    30分鐘
  • 地點
    錄製地點
    臺中市中區光復路134號 (120.6796724, 24.14516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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