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 <愛之罪>,由楊強(聽譯)編劇,林洋(聽譯)導播,吳國基配音,光啟劇團播送。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
石梅是個狠毒的女人,她誣告熊一清的妻子與鄰居有染,一清憤怒的殺了鄰居,被判刑二十年。他的妻子含冤病死,於是他託好友雨君夫婦,收養他的女兒小媛,並且永遠不要透漏她的身世。
一清被關了十五年後,石梅竟去敲詐雨君夫婦,威脅要洩漏小媛的身世。一清知道消息後,逃出了監獄,暗中調查出石梅的行蹤及計畫。石梅的同謀陳輝窩裡反,先殺了石梅,並將小媛綁在廟裡等候贖金。此時一清突然出現,制伏了陳輝,小媛趁亂逃回家中。一清隨後也來到雨君夫婦家,對他們表達他很後悔過去犯的錯,不該因一時的憤怒而誤解妻子。他再次拜託他們保守秘密,照顧小媛,而後便回去投案了。
本故事勸告人,不要衝動行事,以免後悔莫及。凡事要溫和、忍耐,有愛德的作審辨。(弗4:2)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