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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李澤藩新竹國校服務證明書

本件為1949年2月新竹市東區新竹國民學校(今新竹國小)發給李澤藩的服務證明書,文號為新竹校証第弍號。

證明書中寫到,根據歷年教員名冊新竹校字第壹弍參號,李澤藩自民國十五年(1926)3月31日起至三十五年(1946)3月31日止,在新竹國校服務20年。

民國十五年(1926),李澤藩從台北師範學校畢業後,即進入新竹州新竹郡第一公校擔任教師,職別訓導。中間歷經新竹市改制與學校改名(1941年改為新興國民學校),他自己也在昭和十六年(1941)短暫改名為里澤藩。

李澤藩在該校服務期間,除了教學外,還負責新竹州每年舉辦之學校美術展的展場設計與佈置。同時他在全新竹郡學校運動會也大展身手,經常被派去參加校際比賽。

證明書上蓋有印章「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已准退休」,推測應為李澤藩退休時提供該證明書作為年資證明文件。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貢獻者
    發文者
    林朝娥
  • 創作者
    新竹國民學校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9/02/11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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