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1955年8月臺灣省立師範大學(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發給李澤藩的聘書,文號為(四四)師大教人兼字第144號。
聘書中寫明,聘任李澤藩為兼任教育學院國民教育專修科講師,聘期為民國四十四年(1955)8月16日至四十五年(1956)1月31日止。並附有〈臺灣省立師範大學教員服務規則〉及〈臺灣省立師範大學教員給假辦法〉文件一紙。
李澤藩負責的課程內容為美勞科教學法,教導教學理論、實習工作及畫作等,學員為全臺灣省國校中的優秀教員。上課時間為每周六,一次四節課,上課期間為一年。上課地點為苗栗頭份大成中學。這份兼任教師的工作,李澤藩持續了2年(1955-1957)。
臺灣省立師範大學曾於民國四十四年(1955)設立苗栗頭份分部,借用大成中學校地做為教室與辦公室。五十三年(1964)取消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