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幀照片約攝於1968(民國57)年,當時黃春明賃屋居住於臺北松江路,這是向任職臺電的二房東租的日式房子的一間房間。在這裡黃春明創作了許多的小說,常常通宵寫作,致使工作、生活不是太穩定。這時,黃春明的小說大多在《文學季刊》發表,不過這是沒有稿費的。在寫了一篇〈青番公的故事〉後,尉天聰送了這件他姑丈任卓宣(政治理論家)的棉襖長袍給黃春明,此時期長子黃國珍已經出生。黃春明回憶說:「這件長袍很好看,我穿上它去拍了張照片,天氣還沒冷,我穿著它在我住的巷子裡走來走去!」 尉天驄也說:「黃春明穿上這件長袍、拿著菸斗,非常胡適之。 」
一家三口住的房間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衣櫥及一扇窗戶。到了冬天時,沒有一件大的棉被可以蓋,只有就讀師範學校時那件三尺寬、六尺長的棉被,因此這件棉襖長袍及另一件大衣就權充棉被蓋著,這樣才覺得冬天不是那麼的冷,睡覺可以保暖了。另一件大衣是夏天時在延平北路買的。當時的廣告:延平北路一段九號,在消防隊的對面,狗標服裝店──再過去幾家的女裝店,黃春明買給太太的一件款式簡單大衣,只有兩個大釦子,顏色則是有點類似綿羊的乳白色,這件大衣到現在都還有留存著,黃春明可是當著寶貝在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