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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師嚴禁使用新藥案

《臺灣國醫藥報》第二卷第一號(第115號)於1947年1月發行,由蘇錦全擔任發行人兼編輯並以「臺灣國醫藥改進社」出版。蘇錦全在日治時期畢業於浙江中醫專門學校,學成回臺後承接陳茂通以「東洋醫道會臺灣支部」發行的《臺灣皇漢醫界》,改以「臺灣漢醫藥研究室」刊行《臺灣皇漢醫報》與《東西醫藥報》。


此為1946年11月1日全國衛生行政會議中,通過「嚴禁中醫使用西藥」一案後續辦理之相關消息。中、西醫界人士為「中醫能否用西藥」與「西醫能否用中藥」的問題產生諸多辯論,在中醫界強力反對聲浪中,衛生署的態度由「嚴禁」,轉向「慎重考慮」。該案業由衛生署發文交由中醫委員會核辦,委員會專員高德明表示:「該案之實施,在事實上困難甚多,且亦有失平允,現已由會商准署長對於該案再作慎重考慮,故在短期內自無實施之可能。」


高德明說明「有失平允」的理由為:「我們以為藥的中、西劃分不易,如以產地來分,那麼西藥中的大黃、黃連、龍膽草,全是國產。中藥中沒藥、畢澄茄、伽南香、西洋參等等,全是國外所產。而且西藥中如碘酒、溴汞紅溶液、醋柳酸錠、蘇打片、奎寧等等,普通老百姓都可應用,似乎不應單單限制中醫師使用。」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蘇錦全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7/1/20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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