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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戒煙證明書

此為原日治時期地址臺中州大甲郡清水街三塊半五五番地(今臺中市清水區)黃茂林,1946年2月18日由臺灣省立臺中醫院發予於該院鴉片戒煙治療既戒煙完了之證明書。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對於鴉片政策,首先是將鴉片的輸入、製造、販賣等業務列為官方業務,嚴禁民眾從國外輸入鴉片;同時對於鴉片吸食者進行漸禁政策,只發予上癮過深者吸食許可證,同時亦須接受戒除的治療,並嚴格取締私下吸食者。根據統計1900年時臺灣約有169,063名吸食者,而至1945年人數已減少至1,000多人,總督府並於同年6月廢除鴉片專賣制度。


為了協助治療上癮者戒除鴉片,臺灣總督府於1930年設立「總督府臺北更生院,並任命杜聰明博士為院長,其使用以「禁藥尿檢法」的漸減方法治療鴉片吸食者,該方法除了降低患者在戒癮過程之痛苦,並以尿液的微量定量方式分析患者成癮程度,以供療程之掌控及施藥。1945年後臺北更生院改制為臺灣省立戒煙所,至1946年最後一名患者陳桂英完成矯正出院,戒煙所完成歷史任務而關閉。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臺中醫院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46/2/18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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