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日治時期臺中全安堂藥房的廣告文宣,日治時期由臺灣人經營的藥房如全安堂藥房、源興大效堂藥房等都相當有名。全安堂藥房於1909年建成完工,為店主盧安所經營,並置有藥劑師盧茂川為顧客服務,地址位於今臺中市中區中正路與三民路街口,現為全安堂太陽餅博物館。
全安堂藥局創立者盧安在日治時期另外也經營金融業務、古物商,曾任臺中商工協會顧問、臺中協賛信用組合理事、合資會社全安堂監事、臺中州青年團長、臺中商工會副會長等,其孫女婿與孫女為前駐日代表許世楷,以及夫人盧千惠。
日治時期對於藥品的管理,臺灣總督府於1900年公布「臺灣藥品取締規則」,其中第一條規定藥品之性狀、品質須有適合於日本或外國藥典的依據;第二條規定藥品須經內務省試驗所或總督府中央研究所試驗封緘,方得販賣與授與。其次,為防止不良藥品的濫用,頒定「臺灣藥品巡視規則」,以警察、衛生官員或藥劑師作為巡視員,視察藥品販售、製造、儲藏及使用場所,巡視採警察或衛生官員隨時突擊檢查之方式,巡視製藥場所是否符合「臺灣藥品取締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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