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這篇小說原載於1987(民國76)年9月12-15日聯合報副刊,收錄在1999(民國88)年聯合文學出版的同名小說集《放生》中。手稿為該篇小說第1頁,以500字稿紙書寫。手稿左下角有「黃春明稿簽」字樣,是作者訂製專用的稿紙。這頁手稿上無一字塗改或刪補,足見作者從構思到落筆間的流暢無礙。
〈放生〉場景在宜蘭蘇澳武荖坑出海口的村落大坑罟。小說以金足婆聽見雷聲,趕緊收拾晾曬的衣物──為即將出獄的兒子文通──漿洗衣被,為小說開頭。她想起兩、三年前兒子因抗議污染的事入獄,忽然一聲驚雷,近而大,金足婆幻想附近化工廠和水泥廠(污染源)的大煙囱被劈倒。金足婆的老公莊阿尾,此時在採雞舌紅藥草,他在雷雨中的田裡抓到一隻中了農藥毒的田車仔(栗小鷺);三十年前兒子為飛失一隻田車仔而吵鬧,被阿尾失手弄出肩胛脫臼。
小說反映的主要議題有:經濟開發與環保問題、政客與村民的巧樸對比、官商相結、鄉村年輕人口外流、親子對待等問題。〈放生〉小說反映了民國七十年代的社會現象,也象徵:因社會型態改變而老人被放生在鄉村;親子間的關係,父母能適時放下,子女才能自由生存;放下經濟的過度開發,自然環境才能生生不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