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軍人精神五條誓文暨昭和天皇像。字樣為直立印刷,由右而左分為五點誓文。誓文之上有兩隻似展翅的鳳凰鳥和圓形菊花之圖案。誓文之下有穿著軍裝的昭和天皇半身像,旁邊有小几,放著帽子。
此處五條誓文即為「軍人勅諭」,是1882年(明治15年)明治天皇向陸海軍所頒佈的勅諭,其正式名稱為「陸海軍軍人に賜はりたる敕諭」(下賜給陸海軍軍人勅諭)。起早者為西周,另有福地源一郎、井上毅、山縣有朋共同修正而成。明治政府之所以於當時發布勅諭,和當時政府接連因西南戰爭或自由民權運動有關。五條以忠孝節義、禮儀與武勇為目的。希望能強化軍人效忠天皇之意志,其起內容受到江戶時期朱子影響。其五條為:
一、軍人要盡忠孝節義為其本分。
二、軍人要端正禮儀。
三、軍人要崇尚武勇。
四、軍人要重信義。
五、軍人要以素質為主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