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東引蔡亨平、陳玉生、林勝棠、林光東等人向東引鄉公所租下舊辦公大樓,預計斥資1700萬元在2樓興建保齡球館、1樓旅館,預計在1996年農曆年前保齡球館可開幕營業。
據《馬祖通訊》第30期第四版報導,舊東引鄉公所在鄉長林日福任內開放租賃,但因租金太高始終乏人問津,直到蔡亨平等人以每月6萬元承租、租期8年,才結束養蚊子的命運。蔡亨平當時表示,租下空間後,美國AMF保齡球公司台灣總代理人即赴東引視察並簽約,簽約金與保證金為150萬元,屆時會由台灣代理商向美國訂購球道,經台灣運到東引,大概需要3個多月,因此應能在明年農曆年前營業。而旅館則要到明年初才能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