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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委會員工退休規則

本件為《資源委員會所屬機關員工退休規則》,共4頁。

本規則計有條文24條。

第3條至第6條規定退休的條件,及一次退休金及年年退休金的資格。

 第7條規定因公致傷病及等殊職業病及第五5條所稱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依資委會所屬員工撫卹規則第4條之規定。

第8條規定年資之計算。

第9條規定年退休金之發放。

第10條規定一次領退休金之發放。

第11條規定工人參加勞工保險所領老年給付之數額應於退休金內扣除。

第12條規定年退休金權利之起、止。

第13條規定請領退休金權利之消滅

第14條規定有本條所列之情形者喪失領受退休金之權利。

第15條規定本條所列之情形者停止受領退休金之權利。

第16條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

其他條文載明諸如再保險之擔保、領年退休金者之死亡之處理、退休金之發給及提撥等之規定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長春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47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39公分,寬27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點
    創作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蕭壠糖廠 (120.1791861, 23.17317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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