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西元1952年(民國41年)《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法規輯要福利》目錄。
其目錄:
全國公教人員婚喪醫藥生育災害及子女教育補助辦法。
臺灣省勞工保險辦法附(1)實施細則(2)台灣糖業勞保投保等級標準表。
資源委員會所屬機關員工撫卹規則。
資源委員會所屬機關員工退休規則。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肺病傳播辦法。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互助壽險辦法。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遷調員工及其眷屬遷移津貼暫行辦法。
資源委員會團體壽險辦法。
本目錄共計8目。
臺灣光復後,國民政府在臺灣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並開始接收日人產業,而在糖業方面,行政院工商部臺灣區特派員辦工處糖業組的組長式專門委員沈○南,於西元1945年(民國34年)11月11日與農林處處長趙○芳等人同行,進行為期一週的各地糖廠考察。而在考察之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決定在正式接收前先行監理,成立「臺灣糖業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即為沈○南,該委員會則於11月26日組成,各單位的監理人員於12月1日起開始赴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