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室公文,文號為金亥皓台糖人字第279?2號,發文時間為1952年(民國41年)12月1 9日。
事由為續發本公司人事法規輯要戊己兩輯請查照由。
擬辦欄批與前同存查,押印。
批示欄押印。
下押蕭壠糖廠總務課收文章,則此公文為蕭壠糖廠存查之公文。
文末之說明:
各單位暨基隆萬華倉庫:
一、 查本公司人事法規輯要甲、乙、兩三輯已後彙訂分發在卷,現尚有丁、戊、己三輯除丁輯(服務)部份正在付印,俟以後續發外,茲將已印就戊、己兩輯先行分發。
二、 本室所印發人事法規各輯因資安會經已撤銷所有資安會法規,應統改冠以經濟部名義,並請查照
附台灣糖業有限公司人事法規輯要戊(考核及訓練)、己(福利)各乙輯。
附件另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