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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音》207集:〈燭光〉(閩)

本盤帶有一小時,此篇為前半小時的節目 <燭光>,有國語版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由余淑英(聽譯)編劇,林洋(聽譯)導播,林順賢(聽譯)配音,光啟劇團播送。

魏啟方眼瞎又跛腳,現今又檢查出癌症末期;雖曾灰心喪志,但為了女兒小梅尚年幼,所以他便發憤振作,努力地寫作。他的弟弟啟明也有文采,靠寫作賺錢幫助哥哥。但他發現哥哥寫的小說比他好,所以就瞞著哥哥,以自己的名義拿去投稿,果然開始連載賺大錢,但他也因忌妒哥哥而變得自暴自棄,常待在酒家不回來。

這天是啟明的生日,他帶著酒意回來,向哥哥說出心中的不滿和忌妒。哥哥很快地面臨病危,但他仍如同燭光般的苦勸啟明說,守成不易。啟明終於決定靠自己的能力,發憤寫作將哥哥的故事繼續下去,並將小梅養育成人。等到他的寫作也成功了,才將真相公布給讀者明白。

本故事提醒人,你的手能做什麼,就努力去做(訓9:10)。應手潔心清,不慕虛幻,不行欺騙(詠24:4)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天主教台中教區
  • 取得方式
    授權
  • 創作者
    光啟劇團
  • 時間資訊
    錄製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閩南語
  • 材質
    雙面盤式錄音帶
  • 媒體類型
    聲音
  • 尺寸
    30分鐘
  • 地點
    錄製地點
    臺中市中區光復路134號 (120.6796724, 24.14516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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