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 ,何儀明(聽譯)編劇,陳能開導播,黃碧玲(聽譯)配音,光啟劇團播送。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國語版。
韓先生做生意常常出國,太太則是將家務都拋給幫傭阿秀,整天打麻將。兒子小明長期缺乏陪伴,高中便開始誤入歧途,跟著小劉老大留長髮,上舞廳賭博,最後因吸食強力膠被扣留在警局五天,母親不但沒發現,還責怪學校教不好。幫傭阿秀陪他重拾書本,勸他脫離黑社會,但小明卻因此砍傷了小劉老大,再次進了警局。警員前來告訴父母說,小明只願見阿秀,父母才發現是他倆造成小明的悖逆。
故事背景可能反映1960-70年代,省政府命令加強取締學生蓄留嬉皮長髮(尤以僑生為多);吸食強力膠則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壹萬八千元以下罰缓。吸食者易心臟衰竭或意外傷害而導致死亡。
故事寓意”養不教,父之過”,”上樑不正下樑歪”,父母應有善言善表,才能造就子女的品格。子女必怨恨不虔敬的父親,因為為了他,他們纔蒙羞受辱。(德41:10)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