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台糖蔗作改良推廣規程

本件為《台灣糖業公司蔗作改良推廣委員會組織規程》,1950年(民國39年)7月13日施行。

本規程共有士二條文,本件共2頁。

為推廣近代農業科學技術,增加蔗作生產,特別設置蔗作攺良推廣委員會。

 本會委員暫定十五至十九人。由總經理就糖業試驗所、蔗作改良場、總公司及各區農務行政主管單位、省內其他推廣有關之研究教育及行政機構中選聘之。

 委員任期暫定為一年。

 本會設常務委員一人,綜理會務。由總經理就委員中選聘擔任之。

 設總幹事一人、幹事若干人。由常務委員呈請總經理指派之。

 委員、幹事均為名譽職,開會時之交通費、膳宿由公司招待。

 為便利工作推動下設九組。

 本會五月及十一月各召開常會一次。會期常務委員為主席,常務委員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為臨時主席。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長春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39公分,寬27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