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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儲運所規程

本件為為《本公司高雄儲運所組織規程》,1950年(民國39年)12月6日施行。

本規程共計九條條文,共計3頁。

本所置主任一人,必要時置副主任一至二人。

本所設有總務組、會計組、運輸組、倉儲組、材料組、化驗室及人事管理員。

各組置組長一人,必要時得置副組長一人;化驗室置副工程師或助理公程師一至二人;人事管理員一人。

本所因業務之需要,得設置各種委員會。

本規程對於各組之業務有較為詳細的規定。

本規程後附有本所組織系統表。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長春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39公分,寬27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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