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傳統方志中提及女性之相關資料,大多出現於人物志或社會志當中,並且多以列女傳、貞節傳等形式呈現女性形象,其餘相關於女性之議題則較少在傳統方志中被提及。而檢視當代重新編修的各縣市鄉鎮之方志,則可發現多半的方志已能跳脫傳統方志偏重節婦列女的窠臼,而能多方面彰顯婦女的議題與事蹟。
筆者將從文化學、女性書寫與傳記文學角度,以桃園地區之方志做為討論重點,探討桃園方志修纂中女性人物傳記之類型與特色,並就其內容列出女性傳記撰寫之特色,指出各方志所凸顯女性角色之貢獻與事蹟,並試圖比較傳統方志至新修方志中女性傳記類型之演變,最後提出相關建議。
綜觀桃園方志中女性人物傳記之內容可知,近年來所陸續編修之桃園方志,女性列傳之書寫模式已逐漸跳脫傳統方志書寫節婦列女之窠臼,雖仍有一些新修方志仍延續傳統列出節孝婦女之傳記,但已不再如傳統方志強褒揚女殉夫之行為,而是逐漸趨向於宣揚女性之德行與孝行,並褒揚於各領域之特殊貢獻者,如:教育、文藝、開創、經營、政事⋯⋯等面向,或以模範母親褒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