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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試驗所規程

本件為《台灣糖業試驗所組織規程》,1951年(民國40年)11月9日修正施行,有條文十三條,1頁。

本所之任務為:甘蔗優良品種之研究育成、甘蔗栽培土壤肥料之試驗改進、甘蔗病蟲害之研究防治、製糖工業之試驗改進、副產品之研究利用、蔗糖業之講習指導推關等相關事項。

 本所置評議委員十一人,組嬂評議委員會。委員由總經理聘請之。

 本所置所長一,必要時得置副所長一人。

 本所設有育種系、種藝系、土壤肥料系、病虫害系、製糖化學系、酸酵化學系、蔗渣利用系等。

 各系置主任一人、技師、副技師、助理技師、技術員及助理技術員若干人。

 本所設有農場管理組、總務組、會計組。各組置組長一人,副管理師、管理員及副管理員若干人。

 為業務之需要,得於適當地點設分所、育種場、交配場及合作試驗場。

 本試驗所之組織系統表,請參考094-011-2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長春
  • 創作者
    台灣糖業公司蕭壠糖廠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1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長39公分,寬27公分
  • 材質
    紙質
  • 地點
    創作地點
    臺南市佳里區蕭壠糖廠 (120.1791861, 23.17317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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