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拍攝於民國60年代(1970年代),照片中兩位工人正在推動鑛車,右方的工人是女性,從她前傾用力的動作可知鑛車的沉重。
過去,金瓜石鑛工的生活雖然過得安定,但工資非常微薄,家裡子女又多,生活多半困苦,家庭主婦都想辦法找工作分擔家計及子女的教育費用。在民國53年(1964)政府明令禁止女性不得擔任坑內工作之前,有許多女性選擇入坑,原因是在鑛坑內缺乏扒土工人力,女性應徵較為容易,而且坑內工資比坑外的工作高許多,尤其是包工制度,只要努力工作,每月所得甚至比男性高。
坑內女工工作項目為工作面的扒土或裝袋等工作,銅鑛部門的工作面環境比金鑛工作環境差、溫度高,女工在高溫區攝氏40度左右的環境工作,忍耐力比男工強,工作量比男工多。工作中扒鑛、倒鑛灰塵瀰漫,塵灰吸入肺部積存,最終罹患矽肺症的職業病也是不可避免。當時坑內女工堅忍努力,有身孕仍然進坑工作,除了身體不舒服及產期前幾個月,請派裡工(基本工資)工作,例如清理坑內排水溝,運輸巷道清理,風管油漆維護等工作,或暫調坑外雜務工作,產假過後,為多賺錢又回坑內工作,直到民國53年(1964)12月底,臺灣金屬鑛業公司開始規定女工不得進坑工作,並將當時的坑內女工共計28人改調坑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