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照片拍攝於民國109年(2020)10月6日,照片中為今時雨中學運動場,中央、靠近遠方運動場圍籬的一隅,是鑛業時期臺灣金屬鑛業公司竹箕工場的舊址,工場建物已拆除許久。
光復後,臺金公司接管金瓜石鑛山,在主管多為外省籍的狀況下,本省人的工作升遷往往不受重視,但對員工的調任機制堪稱厚道,對於不勝任職務的工作人員,會另予改調工作。
民國54年(1965)8月,鑛廠(註)將不適任坑內工作的22名工人調至坑外工作,同年的10月,臺金公司成立竹箕工場,竹箕通常利用為工人承裝及搬運鑛石時的手持容器,工人在坑內扒土時尤其常用,是鑛區不可或缺的消耗性工具。
鑛廠將不堪從事坑內工作或老弱或患病人員調往竹箕工場訓練製作竹箕,3個月後正式生產,產量每月達6000個,供鑛區及其他單位使用,不僅人工便宜,自產的竹箕品質好、堅固耐用,民國65年(1976)臺金公司坑內採收縮減,取消竹箕工場,場內的工作人員改調其他單位工作。
註:金瓜石鑛山以「廠」為一級單位,如「選廠」、「煉廠」;廠下設數個「工場」為二級單位,如「氰化工場」及「浮選工場」;工場以下則又分作數個「股」為三級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