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影片為2001年3月21日於國家電影資料館訪談作曲家史擷詠(1958-2011)的影像紀錄。在訪談中,史擷詠談電視廣告產業對臺灣電影配樂產業的影響。
史擷詠表示,雖然很多年輕人喜愛媒體音樂,但臺灣的教育體系內,音樂系並沒有開設相關課程,而電影系也沒有資源提供電影配樂的專業教育。同時,臺灣廣告業相對高額的報酬,既不要求作品的水準、也只一味重視效率與經濟收益的特性,造成由業主來主導配樂的習慣,使得年輕音樂人的價值觀受到影響,不願意花時間研究傳統且按部就班的音樂手法,也無暇顧及作品品質。年輕一輩投入電視商業廣告的傾向,導致電影配樂相形式微。即便偶爾有人因興趣使然返回電影產業,但在沒有電影配樂基礎的情況下也是力有未逮。
史擷詠本身除了電影配樂,同時也承接廣告配樂的案子。他認為電影和廣告的差異在於情緒轉折和精確的時間計算,例如廣告只有短短30秒,可能就需要有5~6個起承轉合,但若將它放大,就會是電影配樂的製作手法。電影與廣告同樣必須面對導演和客戶的要求,將原本抽象的意境透過音樂而具象化。史擷詠表示,他因為廣告進而結識了許多導演,例如嚴浩、王獻篪和符昌鋒,得到了前衛的靈感和啟發;創作廣告配樂也推動著他往前,不致與世界脫節。如果新一代的音樂人能夠建立良好基礎,不論在電影或廣告界應該都能得以發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