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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生活公約-馬祖初中學生手冊

在1965年的《馬祖初級中學學生手冊》當中,立有〈學生生活公約〉之規範,當中的實施事項包含:「(1)親愛精誠,以校為家。(2)尊敬師長,聽從訓誨。(3)要說國語,不講方言。(4)敬業樂群,進德修業。(5)起居有定時,飲食有節制。(6)不怕苦,不畏難。」 當中「親愛精誠」為黃埔軍校校訓,並以「以校為家」為口號團結師生,體現出了在軍管時期,位於前線的馬祖地區所實施的軍事化管理,以及黨政結合的愛國教育方針。此外, 政府曾於1946年開始推動國語運動,提倡以北京話作為官方語言,至1956年全面推行國語運動,而公約中的「要說國語,不講方言」即是國語運動之最佳見證。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中正文教基金會。2020年10月13日,取自http://www.ccfd.org.tw/ccef001/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71:0005-38&catid=184&Itemid=256;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2020年10月13日,取自https://the.nmth.gov.tw/nmth/zh-TW/Item/Detail/1d28a46c-4df5-43de-a79e-b2ab74a9a267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創作者
    馬祖初級中學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65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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