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本港十年擴建計劃,業經省府會議通過

高雄港十年擴建計畫,經中央政府通過以新臺幣5億3千餘萬元,作為即予擴建高雄港的工程費用。該會議由臺灣省政府主席周至柔主持,並聽取交通處譚處長之報告以及高雄港務局派擴建工程籌備處劉主任方燁說明。

此一擴建計畫為針對高雄港近年來運輸吞吐量激增及工商漁業等多方面的突飛猛進所採取的措施。全部擴建工程共需10年完成,分3期進行,第1期3年、第2期3年、第3期4年。待全部工程完成後,高雄港現有航道可延長5倍、港區面積擴大為6倍、貨物吞吐量可增加4倍以上,並可利用港內挖出之泥沙填築淺水區域得新生土地750萬平方公尺(750甲)。所需費用,第1期為1億6千餘萬元、第2及3期約需3億7千餘萬元。

高雄港為天然優良港,但已開發者尚不及全部面積的1/5,而近年來該港經濟繁榮,吞吐量平均每年增加16%強。且高雄港為臺灣工業重心,又為南部最大漁業基地,為配合高雄港之繁榮趨劫,便利運輸、發展工業、增加漁業產量,該港之擴建已刻不容緩。且高雄港之人口稠密,土地利用已達頂點,而該項工程在港內挖出泥沙填築淺水區域所得之新生地,更可使高雄港發展工業所需建廠土地,即將逐步獲得順利解決。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取得方式
    數位化合作協議
  • 撰寫者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
  • 創作者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58/4/1
  • 媒體類型
    報紙
  • 存放位置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